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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西县2007年秋校务公开基本内容及要求

时间:2007-09-10 16:05:10  来源:工会  作者:  浏览次数:

迁西县2007年秋
校务公开基本内容及要求
(2007年2月—2007年8月)
 
一、收费标准(除第一条外,其余两条要公布具体内容)
1.按照中央、省、市、县要求,我县于2006年9月免除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杂费(1—9年级);
2.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、作业本费仍按“一费制”标准公开;
3.幼儿园、高中的学杂费、课本费等收费项目按原标准公开(含高中“三限”情况)。
二、财务收支(总收入=总支出+余额)
(一)收入:严格按以前公开项目、形式公开。
(二)支出:严格按以下要求和项目公开。
1.公务费     元,其中差旅费    元,邮电费    元,用车、用油费      元。
2.设备购置费       元。
3.修缮、基建费       元。
4.业务费     元,其中业务招待费      元。
5.车辆购置维修费      元。
总收入      元;总支出      元;余额     
三、教师、学生评优评先结果
四、享受免除书费、补生活费的学生名单
五、学生用款支出情况(2007年2月—2007年8月)
如:一年级每生用本      个,用款      元;必定书目支出       元;教辅用书及其它支出      元。
六、2007年秋季用书目录(各单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标准打印张贴)。
七、校务公开举报监督电话
5661580      5662500      5661506
 
具体要求:
1、校务公开内容要真实,程序要规范。并注明公开时间及时段。
2、各单位要参照校务公开模式和内容,对公开栏进行重新合理设计,所有内容用喷绘及微机打印,做到整齐规范,美观大方,成为校园靓丽风景。
3、各单位必须充分利用临时性公开版面进行公开,确保公开及时、全面、准确。
4、各单位务于2007年9月20日前将公开内容在公开栏上予以公布。公开的日期要突出、醒目。
5、各基层工会务于9月30日前将2007年秋校务公开的内容,统一归档于乡镇、国办校工会备查。
2007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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